機關名稱
登聞鼓廳
機關異名 登聞鼓衙門;司鼓廳
機關職掌 職掌 | 參考文獻 | 登聞鼓廳,(以參議一人分直,知事帥役巡察。)筆帖式,滿洲、漢軍各一人,掌敘雪冤滯,誣控越訴者論如法。 | 清史稿校註,冊4,卷122,頁3289 |
設置詳情 中曆 | 西曆 | 層級 | 上級機關 | 沿革說明 | 參考文獻 | 順治1年-康熙61年 | 1644-1722 | 二級 | | 1.(登聞鼓廳)順治元年設於都察院門首,每日御史一人輪流監值。掌達冤民申訴。 2.(順治十三年十月戊寅)都察院等衙門會議。登聞鼓應改設於右長安門外。令科道滿漢官輪流直鼓。凡擊鼓告狀者、在內必曾經各衙門審理果有冤抑。在外必督撫按不為昭雪。科道官審明封進。如越告者照例責逐。從之。 | 1.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,頁83 2.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實錄:世祖章皇帝實錄,卷104,頁808 | 康熙61年-? | 1722-? | | 通政使司 | (康熙)六十一年議定。舊制登聞鼓衙門。官不專設。以滿漢科道各一人。輪差管理。既停科道輪差。所有原設之滿洲筆帖式一人。漢軍筆帖式一人。一併歸隸通政使司。 | 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卷21,頁7 |
配置職官 職官名稱 | 異名 | 品級 | 中曆 | 西曆 | 參議 | | 正五品 | 康熙61年-? | 1722-? | 知事 | | 正七品 | 康熙61年-? | 1722-? | 筆帖式 | | | 康熙61年-? | 1722-? |
參考文獻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,頁33-34
更新日期 2017/03/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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