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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關名稱
登聞鼓廳
機關異名
登聞鼓衙門;司鼓廳
機關職掌
職掌參考文獻
登聞鼓廳,(以參議一人分直,知事帥役巡察。)筆帖式,滿洲、漢軍各一人,掌敘雪冤滯,誣控越訴者論如法。清史稿校註,冊4,卷122,頁3289
設置詳情
中曆西曆層級上級機關沿革說明參考文獻
順治1年-康熙61年1644-1722二級1.(登聞鼓廳)順治元年設於都察院門首,每日御史一人輪流監值。掌達冤民申訴。
2.(順治十三年十月戊寅)都察院等衙門會議。登聞鼓應改設於右長安門外。令科道滿漢官輪流直鼓。凡擊鼓告狀者、在內必曾經各衙門審理果有冤抑。在外必督撫按不為昭雪。科道官審明封進。如越告者照例責逐。從之。
1.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,頁83
2.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實錄:世祖章皇帝實錄,卷104,頁808
康熙61年-?1722-?通政使司(康熙)六十一年議定。舊制登聞鼓衙門。官不專設。以滿漢科道各一人。輪差管理。既停科道輪差。所有原設之滿洲筆帖式一人。漢軍筆帖式一人。一併歸隸通政使司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卷21,頁7
配置職官
職官名稱異名品級中曆西曆
參議正五品康熙61年-?1722-?
知事正七品康熙61年-?1722-?
筆帖式康熙61年-?1722-?
參考文獻
清代國家機關考略,頁33-34
更新日期
2017/03/03
Apr 2 2024 18:08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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